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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3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3号)

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第1号)要求规定,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1分(含61分)。

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复审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放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需向县人社局递交放弃声明。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待通知。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1日—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和谐路3号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和盛家园正对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室。咨询电话:0898-26698362。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须复印在同一页面);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5.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

上述1—6项材料必须提供,第7项材料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笔试成绩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笔试成绩

2.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2: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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