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8楼。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参加面试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20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上午8:30开始封闭抽签。上午8:20未能进入候考室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附件2)。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六、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评价维度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评价维度得分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附件: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