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数量
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6年11月8日至1989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4.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内江市管辖范围内;
5.具有速录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最低服务年限1年。
8.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452号7楼709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各两份,本人详细简历一份,提交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面试
面试时间:递交报名资料时现场面试。
面试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709室。
(三)政审
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具政审考察函,考生本人携带考察函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体检
考生政审合格后,需在内江三甲级医院自费进行体检,有重大疾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
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期间工资待遇和福利奖金由劳务派遣公司或法院确定。
2.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凡弄虚作假、违反纪律,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832-5099032
附件: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书记员报名表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