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治督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市有关督察工作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决定在全市选聘一批法治督察员。经过单位推荐、定向邀请、资格审查和集体研究等程序,拟聘任75名同志为潍坊市法治督察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电子邮箱:fzdydck@wf.shandong.cn。
中共潍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