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林芝市发展改革委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良性运转,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7.身体条件可满足长期在高原工作。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林芝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二)不得报考情形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三)其他说明1.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教育部门认证认可的学历(学位)。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5.无故不参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列入林芝市发改委失信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林芝市发改委组织的考试。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岗位均为救灾物资库房管理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查、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招聘期间咨询电话:18708045634,监督电话:0894-5839612。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09:30—11月13日18:30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送至专用邮箱(lzsfgwbgs@126.com),不接受现场报名。此次报名不收报名费。
3.报名资料:《林芝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PDF版)及本人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lzsfgwbgs@126.com)。
需注意:(1)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报名岗位+联系方式”;(2)照片、相关证书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不予通过审核;(3)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4)报名时资料不齐全者或未按要求报送资料的,直接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1月14日09:30—11月15日13:00,林芝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11月16日,通过林芝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达到面试条件的招聘岗位及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此次招聘工作,按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
2024年11月22日09:30—18:30,在林芝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09:30-11:00,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参加考试时,参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性知识及现代化仓库管理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2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查分结果由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考生反馈。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计算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工作经验等,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林芝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由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政审
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政审环节。填写《政审表》,进行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则视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均自行到三甲及以上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则视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及聘用
1.按照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芝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在试用期间因自身原因选择离职者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者,林芝市发改委不发放试用期间工资。经试用合格的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
4.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5.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与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及津(补)贴四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4000元/月;2.工龄工资。初次录用的编外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工龄满一年(含试用期)后,从第二年(第十三个月)开始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满1年增加100元/月。3.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包括证书工资、学历工资及岗位工资三部分。(1)证书工资。根据所在岗位获得相关证书发放,初级证书(含一般证书)200元/月;中级证书400元/月;高级证书600元/月(可叠加)。(2)学历工资。大专学历工资为100元/月;本科学历工资为300元/月;研究生学历工资为500元/月。(3)岗位工资。库房管理员工资为300元/月。4.津(补)贴。补贴包括伙食补助300元/月、交通补助200元/月。5.聘用人员工资一般在次月10日前发放。6.聘用人员工资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7.聘用人员在岗期间,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财务在其工资中代扣。8.聘用人员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和产假。带薪年休假时间参照林芝市发展改革委公益性岗位职工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休假30天(含路途 10 天 )。产假为 98 天,难产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多生一胎增加15天。9.聘用人员因公出差或公务活动形成的差旅费参照在职正式人员标准执行。具体按照《林芝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芝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