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书记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编外书记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较好的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法律、文秘专业优先;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6.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人员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或在本辖区从事法律职业的;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笔试、面试及实操试用情况,按1:1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1寸免冠近照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或扫描件等电子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jbfyzzb@126.com,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报名编外书记员+姓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咨询电话:0574-56103164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