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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聘用杨小威同志为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青塘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7 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届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毕业生就业安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对杨小威开展考核、体检和公示程序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杨小威同志为2024年钦北区乡镇农技人员,定向服务单位为钦北区青塘镇农业服务中心,聘用时间从2024年11月4日算起,聘用人员须于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请贵单位为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在乡镇农业推广机构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5年以上,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2024年钦北区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毕业生名单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文件下载:

2024年钦北区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毕业生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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