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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编外辅助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浙江省余杭戒毒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管理(以下简称特保)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保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戒毒工作。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有法学、心理学、医学专业背景、驾驶特长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起之日至2024年11月22日。

2.报名要求:填报《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特保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学习工作简历填写完整,家庭成员及近亲属情况填写全面真实,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一并打包发送,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姓名”,发送至浙江省余杭戒毒所报名邮箱:zjsyhszzc@163.com。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条件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

(二)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并现场测量身高。

3.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和摸高三项。

4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考试

1.对体能测试达标的报名人员,浙江省余杭戒毒所人事部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一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入考察,由浙江省余杭戒毒所人事部门组织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审查、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工作性质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月薪5000-6000元,缴纳五险一金。

2.提供集体住宿,统一配发工作服。

3.戒毒所是特殊监管单位,工作时间不固定,岗位有值班、夜班要求。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4.本次招聘工作在浙江省余杭戒毒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5.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雄山湾路1号。

6.咨询及监督电话:0571-89382010

附件: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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