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宣传部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市创文办工作人员1名。
2.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如Word文字处理、Excel表格等;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zsccb002@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叶自庆,2861319。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以电话形式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现场资格复核时间:11月22日,地点:市文明办办公区三楼309室(钦州市钦北区红星一巷17号)。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查看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4.其他获奖证书。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三、签订聘用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经聘用,将与聘用人员签订一至三年聘用劳动合同,工资按3.9万元/年(含单位和个人保险部分)标准发放。按国家政策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本公告由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宣传部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附件: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