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身高1.7米以上;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 名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月29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305办公室(经开区涪滨路北段110号),联系人:韩警官 18780311803

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优先)、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查合格者,参加后续考试。

考 试

笔 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试

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100米、立定跳远、2000米3个项目。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面 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体能测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 检

体 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情况,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政 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办公室牵头。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 用

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

待 遇

1、按照《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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