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彭州市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原件校验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2024年度彭州市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生原件校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我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共行业A类参考人员的平均分为51.58分,低于此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原件校验时间和地点

2024年度彭州市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彭州市人社局会议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7楼)。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考生在进行原件校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1份;

②《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两寸以内);

④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审查原件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彭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彭州市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原件校验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原件校验原则上需本人提交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交原件校验材料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指印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现场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及相关事宜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人事考试栏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附件:2024年度彭州市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监督电话:028-83873331(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3883505(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