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临聘)公告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临聘)公告
为了能顺利完成测绘项目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临聘)。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人员(临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专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临聘)2名,主要负责测绘、专业技术工作(需长期出差)。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从业人员。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具有中级测绘资质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测绘相关专业优先,具备测绘工程资格证书优先。
(四)热爱岗位工作,具有一定的测绘技能,熟练使用测绘相关软件。
(五)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 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一11月22日。
2.报名地点: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地籍地政事务中心)
联系人:赵国周
联系电话: 1528203788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临聘)报名登记表》。
4.提交资料: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证明盖鲜章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及电子文档。
(二) 考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CASS软件实际操作以及测绘外业实测,成绩占总分60%;面试成绩占总分40%.软件实操和外业实测、面试合计总分为100分,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以届时通知时间为准)到达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医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确定聘用人员
体检合格者,由公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安排试用,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
(六)工资和待遇
月薪面议,根据有关规定临聘人员享有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的各种应聘证件真实、准确、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个人因欺诈方式被聘用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用工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应聘人员责任。
(二)用人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信息予以保密,递交的应聘资料不再退还。
(三)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不能顺利通知参考事项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四)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地籍地政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