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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武装专项工作人员(聘员)1名,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政治

面貌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

党务辅助人员(01)

1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不限

不限

30周岁以下

需具备较强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服役经历、武装工作经历或党务工作经验优先聘用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五天(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接受资格审查,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求职表(现场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报考者是在职人员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 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被录用。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城区人民武装部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成绩公布。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三)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按清城区人民武装专项工作人员的相关文件执行,其他福利等待遇参照部队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0763-3316398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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