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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年薪制”辅警)2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

专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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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605办公室,舟山市定海区海宇道298号)。

3.报名方式: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学历及相关资格材料。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体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男子(25周岁以下):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立定跳远、纵 跳;

男子(26-35周岁):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1500米跑、俯卧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纵 跳。

体能测试每项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后续测试。测试中,100米跑不超过2次,1000米只测试一次(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

(三)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以招考计划数1:4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0%、60%累加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详见附件)。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与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八)待遇及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年薪约12万元(以上年薪均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2.工作地点: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具体工作地点视勤务安排确定)。

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测试、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二)“新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联系电话:13758038123。(三)各招录环节由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组织实施。(四)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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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及实施规则2.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

附件2.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doc

附件1.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及实施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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