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战斗员2名、火场文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
(二)火场文书岗位1名。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
(四)岗位职责。以上岗位人员职责是依法履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火场文书岗位除外);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3、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3、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4、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相关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3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3、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微信方式通知应聘考生。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6、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2)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各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3)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考生放弃体能测试资格。7、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战斗员、火场文书岗位根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不配合和按时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考生放弃体检、心理健康测评资格。 1、体检。(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必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3)体检医院。统一指定为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的其中1家。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聘用。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聘用
(二)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二)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将以微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760-23889285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760-23187749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