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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职教园区招聘PPP项目专业咨询公司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职教园区招聘PPP项目专业咨询公司的公告

(二)采购人:许昌市教育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主要内容:

1.对职教园区运营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包括开展内外部资料及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研究及项目相关单位的访谈等;

2.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相关合同、绩效评价及定期评估方案进行审核,出具各方认可的修订方案及补充合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许昌市职教园区建设PPP项目合同》的修订及补充;《许昌市职教园区建设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方案》的修订;《许昌市职教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修订;《许昌市职教园区建设项目定期评估考核方案》的制定),出具2023年、2024年运营期绩效报告。

3.根据目前项目运行期间在运营与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运营与维护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评估并提出根本性解决方案,形成总结性报告。

4.针对项目在监管与绩效评价方面,对涉及项目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制定相应的监管要求。

5.组织专业人员针对性参与谈判过程,帮助制定谈判方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6.针对问题,编制相应文件,形成总结性报告,满足整改要求。

(四)最高限价:30万元人民币

(五)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历天。

(六)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分包或转包:不允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公司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各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起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磋商性文件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8: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本企业印章(公告内容第二条第(一)、(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报名。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址:许昌市教育局1915房间

四、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等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

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教育局1915房间

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

五、磋商时间及方式

2024年11月23日,采购人组成评标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在报价人符合相关报价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综合性评分办法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人签发采购确认单,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中标单位。

六、公告发布及期限

(一)本公告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公开发布。

(二)本询价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七、其他

(一)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与竹林路交叉口许昌市教育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4-2697739

许昌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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