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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现委托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运营编辑劳务派遣人员1名。

职位需求

融媒体运营编辑劳务派遣人员1名

注:派驻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遵守检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除劳动关系外人员管理权归检察院所有。

工作地点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政法巷。

招聘岗位条件

1、政治上坚定可靠,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按工作标准完成工作,思维活跃;

2、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播音主持、摄影摄像、影视制作、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以上;

3、融媒体运营编辑必备技能:掌握融媒体运营专业知识及流程,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信息采编写作能力,具备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新闻宣传文稿采编、图像及音视频软件应用技能;

4、熟悉影视后期制作流程,熟练掌握Edius、PR、PS、AE等非编特效软件,做过视频编辑,具有1年以上影视后期制作方面的工作经验优先;

5、通晓画面语言及各类特效的实现手法,熟悉视频、音频文件转换,编码格式;

6、精通摄像业务,熟练操控专业摄像机、单反照相机等设备,独立完成摄影摄像任务;

7、加分项:有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党政机关相关宣传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检察院官方网站、“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客户端)等网络宣传平台的日常更新维护;

2、独立完成新闻策划、采访撰稿、新媒体图文作品及视频、宣传片、微电影的摄像和后期制作;

3、会议、活动的拍摄与编辑及素材的定期整理存档。

薪资待遇

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依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1、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根据工作表现工资有上下浮动空间;

2、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3、享受每年一次体检;

4、单位餐厅就餐;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内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担任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筛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9:00—29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报名,将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和作品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邮箱:hlxjcybgsh@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所学专业;

(三)报名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页面底部附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至报名邮箱。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其他材料:如若有刊登在报刊、网站、电视媒体的新闻作品或个人制作的微信公众号内容、视频等新媒体作品,请一并发送;

(五)资格审查: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给予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六)面试: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组织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聘用:综合考虑简历、提供作品、面试成绩、学习工作背景等情况确定录用人选,通知办理入职手续。面试后一周内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宁夏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附件: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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