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要求,以下同志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且与其所从事的工作相同相近,经研究决定,拟同意以下同志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所在部门 | 主要工作职责 | 专业技术职称 | 专业 | 拟聘任时间 |
1 | 穆光慈 | 绿色矿山建设分队 | 编写开发利用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业指标论证报告等报告及采矿设计部分编制工作。 | 工程师 | 采矿工程 | 2024.11 |
2 | 尧宏福 | 农业地质分队 | 目前在万安县林山背矿区工作,负责原始地质编录及综合编录资料;样品采集、质量检查、保管与送样;样品分析成果登记与管理;对各项工作及时整理和总结,参与各项专题报告的编写工作;参与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提出各类探矿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 助理工程师 | 地矿 | 2024.11 |
3 | 李泽涛 | 水工环地质分队 | 参与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撰写有关评估报告及绘制设计图纸等。 | 助理工程师 | 水利 | 2024.11 |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1日,对以上同志的聘任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局人事处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反映。
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791-86351380 0791-86398513
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0791-86112610
江西省地质局生态地质大队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