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7月19日)规定的程序,市委金融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委金融办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备注 | |
宁波市 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市金融 信息监测中心) | 专业技术 岗位 | 刘流 | 男 | 1997.07 | 浙江大学计算机技术专业 | 硕士 研究生 | 2015.09-2019.06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习; 2019.09-2022.12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习; 2023.01-2023.10 浙江省杭州华为企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A; 2023.10-待业 |
1、本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11月21日起至11月29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委金融办纪检、人事部门反映。
纪检部门电话:0574-89185814,联系人:吴老师;人事部门电话:0574-89185853,联系人:叶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