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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和优化华池县消防救援力量,满足华池县经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按照《甘肃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消防文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广泛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庆阳籍户口及庆阳市常住人口。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事业。

4.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赤足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女性赤足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符合《身高体重对照表》。

6.专职队员年龄为18至28周岁(199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仅限男性。

7.消防文员年龄为22至28周岁(1996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员: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有熟练操作计算机各类软件、新闻宣传、无人机驾驶、影视视频剪辑、从医经验及相关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退回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当地公安部门列为重点上访人员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录岗位及人数

招录岗位及人数如下: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专职消防员3人,消防文员2人。

四、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核定,按照《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月工资不低于华池县事业编制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专职消防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按照准军事化管理;消防文员实行工作日上下班制度,轮流值班,值班期间根据警情随警出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轮休、年假、孕产假、陪护假、婚假等。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线上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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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 

(一)现场复核

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

报名材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现场复核时间:11月27日9时至17时。

现场复核地点: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体能测试具体项目如下: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职消防员: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消防文员:男子:1500米跑,仰卧起坐、10米x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凡应聘专职消防员有1500米跑项目或2项体能测试结果不达标者视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三)岗位适应性测试

1.对体能测试合格者准予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考点设置:另行通知。

2.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项目如下:专职消防员: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实行单项不合格淘汰制。

3.消防文员:笔试、现场实操(含文字视频剪辑、照片编辑、公文排版、PPT制作)。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形态举止、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应急处突方面的心理素质及能力表现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专职消防员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40%、岗位适应性测试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同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五)体格检查

体检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体质指数(BMI)指标小于19或大于24的(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2有吸毒史、性病史和传染病的;

3.有明显斜视、色盲、近视的(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下);

4.有经常头痛、胸痛、心慌、腹泻、贫血、肾炎等的;

5.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腰椎、膝盖半月板存在损伤,不适宜参加体技能训练的;

6.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六)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环节均通过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华池县主流政务网站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聘用。

六、聘用管理

(一)组织集中岗前培训。对拟聘用的人员,由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对其进行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队列训练、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的,安排上岗。入职集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自行承担伙食费、被装费等费用。

(二)规范劳动合同订立。聘用的人员由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补充人员按照公示人员排名依次递补,三个月后不再递补。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采取量化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加强日常考核管理。聘用的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标准落实执勤训练、管理教育要求,实行月考评、年度考核制度。聘用期间,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纪律规章、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情形的,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对因身体不符合国家消防员健康标准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消防员情形者,不再续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等各环节,自觉遵守工作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现场取消报考人员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解释。

(五)报名咨询电话:

座  机:0934-5956328

赵天皓:19893411296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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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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