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各招考岗位拟聘人数1:5比例以外且笔试成绩合格、排名靠前的考生,采取自愿的原则,按照资格复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在所报考岗位因入围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情况下,参加递补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的不予递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00至6:00。
请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入场)于资格复审当天下午2:00-2:30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并在资格复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核结束。考生到达现场后,须进行签到。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迟到、缺席或未携带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中学部(深圳市光明区圳美一路与圳美大道交叉口北80米)。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考生须按照《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其附件《报考指南》有关规定提供材料。具体审核材料要求见《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材料清单》(附件1)。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核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单位留存。在资格复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并由工作人员传递,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考生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均须有相关材料证明。所有材料均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齐全。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中学部(深圳市光明区圳美一路与圳美大道交叉口北80米)。
(三)面试要求
具体面试形式及面试应试规则以面试通知书记载为准。面试对象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入场)。面试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抵达面试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复审、面试地点的具体位置,现场不提供停车场地,请在资格复审、面试当天合理安排交通工具提早出发,以免延误被取消资格。资格复审、面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在准备资格复审材料期间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拨打0755-88211918咨询。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材料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