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黔西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工作专班,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黔西市委人才办牵头,专班办公室设在黔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黔西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已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6.大学本科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及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2024年8月20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黔西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报毕节市人社局备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及办理聘用手续后,一经发现引进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黔西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要求的,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聘处理。

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该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2.面试测评时间、地点

面试测评时间:2024年12月1日。

面试测评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报到事宜

面试人员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的其它材料原件于2024年11月30日9:00—12:00,14:30—17:30到黔西市迎宾大道中段黔西市卫生健康局三楼310室现场复核,复核通过后提交1寸彩色照片3张,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

4.面试程序

(1)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30起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候考室,并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设备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上午8:00前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岗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

6.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岗位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结合各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8.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指定,未经指定的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政审工作由黔西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公示

经面试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黔西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黔西市人社局审核并报毕节市人社局审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有申请调动、解除聘用合同、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九、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人才引进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由黔西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引进信息(如面试测评、公示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实施方案由黔西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黔西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4245863(黔西市委组织部)

0857-4246135(黔西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7-4242432(黔西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1.黔西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资格审查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黔西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

引进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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