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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中医心脑血管病研究院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简历投递邮箱

及联系人

科研助理

1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生物科学、医学或者药学类专业相关背景;

4.其他条件:

①熟练掌握Office等日常办公软件;

②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

③具有科研管理、行政管理、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邵翀羽老师

13675814610,

邮箱地址:paulscy86@zcmu.edu.cn

(二)岗位职责

1.负责课题组日常行政管理、协助实验室日常运转和研究生管理。

2.协助项目辅助管理,合同签订和财务报销等事宜。

3.经培训后参加相关科研工作,参与撰写研究论文和报告。

4.完成课题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1.该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人事关系隶属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须同时遵守公司和被派遣单位规章制度。

2.该岗位年收入税前约6.0万元,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学校午餐补贴和定期体检,入会即可享受工会福利和参加校工会组织活动,不享受寒暑假。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1日12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浙江中医药大学劳务派遣岗位应聘登记表》(附件1)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三、综合考核

通过简历初筛入选者,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通知将由用工部门另行通知(或发布公告),请各考生自行关注招聘官网公告(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官网 http//jc.zcmu.edu.cn)。

四、体检及考察

通过综合考核,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须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在杭州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监督电话

0571-86613530(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0571-86613534(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劳务派遣岗位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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