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集团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财会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男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3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拥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专业须为“会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成绩单);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卫健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采取笔试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县医疗集团门诊3层会议室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医疗集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或各地人才中心、人才市场存档手续),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审查以最后复审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取1:3比例开考,考试以笔试(100分)形式进行,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4)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采取1:3比例开考。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场、考号随机编排。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如有异常情况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三)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给予递补。
四、聘用
1、公示期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良好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拟定月工资2500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5、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孔祥彬 县人社局局长
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靳大伟 县医疗集团院长
成 员: 冀红杰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医疗集团监察室主任
张云峰 副院长
赵生勤 副院长
景华蓉 副院长
崔晓玲 护理部主任
王泽华 人事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泽华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大宁县医疗集团2024年自主招聘人员岗位表.docx
大宁县医疗集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