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冯俊杰、赵璐两位同志为司法雇员,现予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3日(共7个工作日)。
4.监督电话:0572-6152613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1 | 冯俊杰 | 司法雇员 | 2001.10 |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法学专业 |
2 | 赵璐 | 司法雇员 | 2002.03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法学专业 |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