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邑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43,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第一次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现将递补参加原件校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大邑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次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递补原件校验时间:
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9:00—12:00;13:00—17:00。
地点:大邑县人社局3楼306办公室(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邑新大道192号)
三、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所需提交材料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由大邑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下列材料参加,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一)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
(三)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四)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审查原件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五)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大邑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其它事宜
(一)凡原件校验合格的考生,当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不超过2次。
(四)递补进入原件校验的考生名单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不再单独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招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将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028-88280662。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88339968。
附件:大邑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次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