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办联发[2016]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我院共青团改革,吸纳优秀团员青年参与学院共青团工作,努力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拟在全院公开选聘优秀青年学生担任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
二、岗位设置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本科2名、研究生1名。
三、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能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党员优先;
2.公道正派、青春健康、简约阳光,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素质全面,能较好地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4.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5.曾获得青年五四奖章、三好研究生标兵、国家奖学金或者在思想引领、师生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优先考虑;
6.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四、岗位职责
兼职副书记(学生)的工作任期原则上至少为一年,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收集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院与团员青年的联系与交流;
2.参与指导基层团建工作。按照工作计划适时布置、督促、检查团总支及各团支部的工作。参与指导团组织建设、学生组织及第二课堂相关活动等;
3.定期参加院团委各项会议,参与讨论共青团重大事项,并根据分工负责或协助做好共青团专项工作;
4.保证一定量的工作时间,能处理好自身学业与兼职岗位之间的关系,能够有一定精力投入到学院共青团工作中;
5.协助院团委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报名办法
1.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者可填写报名表,并附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1月29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442478362@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纸质档交至光电大楼C648学生助理处。
2.资格审查。学院团委对竞聘情况进行汇总,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实际初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3.面试。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岗位面试由院团委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候选人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配程度。
4.组织考察。对报名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其学院、团支部的师生意见,全面、清楚、准确地把握初步人选的现实表现情况,结合面试情况,确定初步人选。
5.任职公示。人选经研究同意后,在学院团委官网进行公示。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