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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中共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和职责。计划招聘新媒体编辑岗位1名,负责宣传、档案管理等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学类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编辑新媒体图文视频,会使用相机拍照。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12月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报《中共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新媒体作品链接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zsswshgz@163.com。

3.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如超过6人,则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6名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并依次替补。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依次替补。薪资待遇参照市本级编外用工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本公告由中共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28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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