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0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8个岗位共10人,其中招聘教师4人,康复治疗师1人,教学辅助人员3人,保育员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按照东莞市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且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报考者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聘用在同一事业单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聘用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在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按照以下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表(如与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干部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请在报名表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一栏填写清楚);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非学籍证明(学历认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认证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4)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技能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者通过评审或认定程序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职称,应当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http://hrss.gd.gov.cn/zcfg/content/post_3065312.html)有关条件要求,并出具原职称评审单位的证明,否则视同无效;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如取得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提交成绩表及内地高校出具的专业相近证明,方可报考。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4日。
4、报名邮箱:dgkfzx@dg.gov.cn。(注:报名材料须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应聘者责任自负,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12月6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核。
(三)考试
采用“初试(视频考核)+复试(试讲、实操、面试)”方式进行。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考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1、初试(视频考核)
初试采用视频考核形式。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考核主题,在12月9日18:00前通过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进行发布,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者,报考者于12月11日18:00前将视频提交至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政务邮箱:dgkfzx@dg.gov.cn。考核评委小组对所提交的视频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初试分数高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名单于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布。
2、复试(试讲、实操、面试)
进入复试前,考生需带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复试。复试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进行,且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考试方式进行,其中:
复试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进行,且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考试方式进行,其中:
(1)教师岗位(001-003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基本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2)康复治疗师岗位(004岗位)采取实操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能力。
(3)教学辅助人员岗位(005-006岗位)和保育员岗位(007-008岗位)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论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
如入围复试考生放弃复试资格的,经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同意,可以按初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及格的不予以录取。本次招聘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号参加复试,其顺序根据现场抽签顺序决定。复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复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排名。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布,并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参加体检。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考试总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组织,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拟招用人员名单经市残联党组讨论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将新招聘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69-22768778;联系人:尹老师
附件1: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