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呼玛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经呼玛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呼玛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总成绩排名统一进行补充录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录资格条件补录人员资格条件为未入围《呼玛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体检,面试成绩合格,已经列入补充录用储备人才的考生。二、补录依据根据《呼玛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7条第三项“递补:参加过本次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考试结束总成绩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出现人员空缺,可依次递补。”三、补录人数及岗位经呼玛县人民政府批准,补录2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补录人员为1:姓名:姜健、身份证号:232721XXXXXXXXX911:2:吴兆岭、身份证号:232721XXXXXXXXX610。四、补录程序本次补录采取征求意见、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征求意见按照《呼玛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19名起至24名前职位综合成绩降序排名,经征求后备人员补录意见后,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二)体检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补录体检。2、体检时间为11月28日(周四)。考生需在11月28日早8:30之前到指定地点集合,切勿迟到,无故缺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3、考生按体检医院的收费标准缴纳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请考生自备零钱,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三)公示、录用根据补录考生的体检情况,提出拟补充录用辅警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 (四)合同期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工资待遇工资待遇依据文件规定,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执勤期间,按相关规定给予工作勤务补贴。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实行层级化管理,薪酬待遇与辅警层级挂钩。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待遇。咨询电话:0457-3517377
呼玛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