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专利审查员工作安排,现将体检和考察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体检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8日(周四)-29日(周五)、12月2日(周一)上午7:30-9:30参加集中体检。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在上午9:30前到达体检地点。
(二)体检地点
湖北省中医院体检中心(光谷院区),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856号(湖北省中医院站华科南三门对面)。
乘车路线建议:
1.可乘坐武汉公交18、25、340、510、513、518、536、591、702、703、789路等到“珞喻路湖北省中医院”站下;
2.可乘坐地铁2号线“珞雄路站”下。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吃油腻过大食物,并注意休息。体检当日请禁食禁喝水,空腹;
3.体检时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筒靴,以方便检查;
4.体检开始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前台登记领取导检册,正式检查前,请将导检册的个人资料、既往病史一栏填写完毕;
5.抽血项目做完后方可进食,其它项目检查顺序不分先后,室内请保持安静;
6.已怀孕的女性请预先告知,将不安排放射科检查;
7.全部检查项目完毕后请务必将导检册交到前台;
8.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由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费用
湖北中心承担本次指定医院的体检费用。
(五)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名单参见附件。
二、特殊情况处理
(一)对在武汉市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湖北中心指定医院集中体检的人员,可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且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体检报告电子件(pdf格式,以人员编号-职位代码-本人姓名命名)于2024年12月5日17:00前发送至湖北中心邮箱scxzhbzx@cnipa.gov.cn;体检报告原件(医院盖章版)于2024年12月6日前(以快递寄出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寄送至湖北中心,请于寄送前自行复印一份留底,以备查阅。
2.提交的体检报告须包含是否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结论性意见。(如: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不合格。)
(二)因无法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及快递邮寄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体检报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指定医院集中体检,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均须提供考察材料并配合湖北中心组织的背景调查。
考察材料由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村、街道)出具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往届生有就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街道社区党组织出具。
考察材料应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考察材料须于2024年12月6日前邮寄至湖北中心(以快递寄出日期为准)。
四、联系方式
相关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27-59371099
联系方式:027-59371098 027-5937109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