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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安排,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工作安排

资格初审合格后缴费成功的考生入闱参加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00签到,超过8:30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地点:吉安南大道吉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鸟巢主体育场。

如遇恶劣天气需改期进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4项均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如下:

男子组项目

标准

10米×4往返跑

12′5

1000米跑

4′15′

立定跳远

2.33米

俯卧撑

24次/分钟

女子组项目

标准

10米×4往返跑

13′5

800米跑

4′10′

立定跳远

1.74米

仰卧起坐

25次/分钟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2.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补试。

3.参加体能测评者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测评,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4.参加体能测评者请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不要携带钱包、首饰等贵重物品。

5.体能测评入场前考生须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评场地;不得请他人代为测评或代替他人测评;不得故意推、绊或以其他方式妨碍他人测评;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人员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二、其他事项

(一)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具体事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按要求进行。

(二)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三)政策咨询电话:0796-8210139;咨询电话:13766280129(李经理)、18579369494(周经理);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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