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和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通过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一般专干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一号门6楼662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821169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