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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招聘编外财务出纳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普陀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编外财务出纳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具备财务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从事财会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及其他办公软件。

5、有出纳工作经验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优先;熟练掌握普陀区核算系统财务软件、支付管理软件、非税征管系统软件、政府采购软件者优先考虑。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7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相关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办公室(东港商务中心四号楼西616室)。

网上报名邮箱:pthb2011@163.com

3、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要求如下: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报考人本人页各一份);毕业证、学位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有财务会计证书的提供证书。

如实填写《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到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下载)一式两份,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

(五)工资待遇

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四、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电话

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43/index.html。

咨询电话:301989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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