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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壮大队伍实力,增强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民乐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名,诚邀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一)此次招收限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可放宽至35岁),高中以上学历。

(二)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消防事业,无犯罪或治安违法记录。

(三)身体健康,思维敏捷,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身高不低于1.60米,体型端正。

(四)要有较强的执行力,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和教育,适应军事化管理模式,遵守内部各项管理规定,能吃苦耐劳。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一)中共党员。

(二)获得招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三)从部队退役尤其是从消防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人员。

(四)有驾驶(要求有相关驾驶执照B照及以上)、篮球、乐器演奏特长的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测查情况优先进行录取。

三、考试形式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拔,经面试、体能考核(参考消防员招录考核体能标准)、笔试、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

四、人员管理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事训练、执勤、后勤保障等工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试用期满一个月以后每月享受正常轮休4天,签订合同满一年以后,逐年递增假期,最多不超过8天,法定节假日安排轮休或调休。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按照《景谷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绩效考评办法》管理,按照“两严两准”标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单位统一提供住宿、伙食、制式被装。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合同制聘用,采取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可以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每月工资到手3000元/月,在职期间购买五险,有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此外单位提供伙食、被装。

(二)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由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以当年缴费基数为准),每月个人部分向单位缴纳或从工资中扣除。

(三)可报名参加全国消防员招录,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招录优势,成功录取后,在队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可记为正式消防员工作时间(具体参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

(四)聘用后按照规定培训、休假、治病期间,工资照发。

(五)其他未尽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具体详细的待遇和相关标准,可到民乐镇人民政府进行询问了解。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招满为止,上午8∶00- 12∶00,下午14∶30-18∶00,可通过电话进行了解。

(二)报名地点:民乐镇人民政府。

(三)报名电话:(办公室:0879-5331128、王志宇副站长:15925279393)。

(四)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报名后经审核符合资格的,再另行通知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时间。

七、郑重提醒

本次招聘由民乐镇人民政府负责,凡是声称缴纳费用、有关系的情况均为骗子,请有意者防止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民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民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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