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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要求,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2人

岗位职责: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1至2岁。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2月27日—3月13日,北京时间10:30-18: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携带资料。

(1)报名人员从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或微信平台(“呼图壁检察”)通知公告栏下载《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北京时间):3月15日

面试时间(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以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验为主,分主观题和客观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组由5人组成,1名主考官和4名考官组成。工作人员由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和1名派驻纪检组监督员组成。

3、面试时,考生需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环节如出现空缺,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5、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者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者进入下一环节。

6、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

7、考生考试成绩三个月内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2、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进行,以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果出现有争议的问题,经领导小组调查和核实后做出裁定。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3、聘用书记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后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另签订一年的服务期协议,服务期未满解除合同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待遇保障

按同类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本地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报名电话:0994-4510411 17767647345 15559335488

监督电话:0994-4202682(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

附件1: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xlsx">附件1: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附件2: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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