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容城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补充容城县消防救援力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岗位
岗位设置:战斗员、驾驶员、文书、通讯员、卫生员等,结合招录人员特长进行岗位分配。
战斗员岗位:主要从事一线灭火救援、重大活动勤务保卫、消防宣传、火灾防控等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驾驶员岗位:主要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通信员岗位:主要从事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席位值守、灭火救援预案制作与维护、灭火救援前后方通信勤务等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文书岗位:主要从事消防站档案和物资协助管理、信息的收集与报送、文书稿件撰写发布等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卫生员岗位:由战斗员兼任,承担消防救援大队日常诊疗、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卫生宣传、遂行卫勤保障等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2.岗位条件
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等工作;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以上年龄条件以二代身份证为准,截至2024年3月1日计算);有部队服役经历、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具有特殊岗位技能或专长的人员给予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特殊岗位技能或专长说明:
(1)体育技能类。具有篮球、排球、足球等球类特长培训经历或相关证书;具有长跑、短跑、跳高、跳远、举重、铅球等培训经历或相关证书;
(2)专业技能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无人机操作证书;具有汽车维修、电脑维修、网络维护、烹饪、水电工、电焊专长或相关行业技能学历、证书;
(3)行业技能类。具备从事建筑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具备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经验;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满一年;具备建造师类、注册消防工程师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职业技能证书;
(4)综合技能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新闻媒体(自媒体)、办公行政、文秘、销售、招商、运营等相关工作满一年;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类、安全员类、财务类等相关工作满一年。
二、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训练补助、执勤补贴、被装费、伙食费等。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与试用期间绩效考评成绩挂钩,试用期结束后,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正式工资,正式工资与每月绩效考评挂钩,具体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规定执行。
(二)福利待遇包含国家规定的婚假、护理假、丧假,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等。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4日晚18时。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要前往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三)报名地点:容城县午方村双拥路2号容城消防救援大队。
(四)联系方式:0312—5678119。
四、应聘考核
应聘考核分资格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和面试,将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分批次开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技能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二)体格检查。应聘人员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表》内各科检查项目进行体检。
(三)体能测试。经体格检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四)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五)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应符合《应征公民政治条件的规定》,无不良征信记录,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参加岗前培训及考核,试用期2个月(具体试用期时间由用工单位确定)。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六、特别提示
此次招录由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录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