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及团队简介
广西科学院成立于1978年,坐落于广西首府-绿城南宁。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肩负着解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技问题,为企业、行业提供科技服务,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重任。主要从事以自然科学为主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包含有海洋、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生物技术、生态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高性能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研究领域。全院在职职工763人,科研人员631人,高级职称人员271人,博士198人,硕士275人。引进和培养“桂科学者”69人。
拥有创新平台63个,其中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5个:非粮生物质能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色生物能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非粮生物质能源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种质资源库;省部级各类创新平台33个;科普平台22个;野外台站4个。
可再生能源与环境材料创新团队以广西特色农林产业废弃物资源为研究对象,依托非粮生物质国家级平台和省级平台,开展可再生能源和生物炭基环境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开发高效催化材料和研制核心装置。构建完善生物质三大组分定向解聚理论体系,深入掌握环保高效催化材料应用和再生的基础数据,掌握成套生物燃料联产生物炭的关键装备技术,研制连续化可再生能源的光电转化、热化学转化等在线原位反应系统和成套中试装置,熟化生物炭基材料在农业、林业和环保领域的差异化应用技术。完善补充广西可再生能源与环境材料交叉领域中的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装置方面仍缺失的科学和技术问题,促进化工催化、环境材料与机械、计算机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探究碳减排方面重要理论和技术问题。目前创新团队拥有固定研究人员5人,包括桂科学者E岗1名,博士4名,联合培养博士后2名,在读硕士研究生5名。
创新团队目前在农林废弃物热化学转化与生物炭基材料等研究领域承担有国家级、省级项目,与国内外非粮生物质研究领域专家保持有密切的合作关系。现因创新团队梯队建设需要,诚聘海内外博士及博士后,开展可再生能源与环境材料前沿领域的研究。本招聘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办法执行,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二、招聘岗位与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1:可再生甲醇(2人)
开展制备可再生甲醇相关高效催化材料和核心装置的研究,包括生物质气化制合成气、费托反应和二氧化碳光电还原转化。
招聘岗位2:生物炭基环境功能材料(2人)
开展生物炭基环境材料的应用开发,包括生物炭功能化改性、土壤改良和环境修复治理。
学历或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项):(1)博士研究生;(2)硕士研究生兼具有副高级职称。
专业要求:化学工程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林产化工、环境工程、环境微生物、计算机或机械自动化等相关专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独立研究能力。
三、岗位职责与优势
团队根据学科前沿需求,围绕广西生态优势特色资源,布局可再生能源和环境材料的交叉领域研究,具体岗位职责根据应聘者研究背景决定。应聘者需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入职后可专注科研,无教学任务,上升空间大。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及奉献精神;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身体健康条件;
(五)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六)特殊需求人才可一事一议;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报考招聘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长期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通过邮件报名,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发送到邮箱:hwkai@gxas.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具体应聘“可再生能源与环境材料创新团队”岗位。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领域专家组织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改报其它岗位,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反馈审核信息。
七、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专业能力,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前往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择期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相关待遇
1、符合政策的博士、硕士且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可申请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享受自治区相关事业单位待遇。
2、博士安家费:25万元。
3、博士项目启动经费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申请。
4、根据工作业绩享受课题绩效、团队津贴,上不封顶。
5、符合条件规定的可安排购买我院及区直机关政策性住房。
6、职称晋升渠道通畅前景广阔,出站博士后可认定高级职称。
7、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监督电话:0771-2503795、2503920。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15878722850(黄老师)
附件:1.应聘材料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