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审执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书记员2名。
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辅警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
资格审查
(二)考试分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辅警为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40%。
1.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2.综合成绩有效期一年,人员缺额的,可在报名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
(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列前)。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三)招聘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如果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二)考察工作由雨城区人民法院负责。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在雨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由区法院督察部门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835-2851281。
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雨城区法院工作。
(二)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购买“五险一金”。
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