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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特警、执法办案场所警务辅助人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仙桃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经报名、资格初审等程序,拟定于2024年1月15日进行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体能测评人员、时间、地点:

(1)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面试、体能测评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

(3)面试、体能测评地点:特警支队(仙桃市黄金大道与叶王路交汇处)。

二、体检及政审: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于1月15日上午8:30时前到达面试、体能测评地点,进行抽签候考。考生在抽签结束时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体能测评。

(2)面试、体能测评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体能测评资格。

(3)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体能测评的,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制式服装、制式领带、徽章等)进入面试室,除了可以报告自己的抽签号外,不得透露任何本人及近亲属单位、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5)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

(6)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3)执行,考生须参加400米跑、10米×4往返跑两个测评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

(7)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其中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附件1:参加面试、体测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doc

附件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仙桃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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