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和《2023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第二批)黄炜欣等8名同志为和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按规定将拟聘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监督电话:0762-5609198
附件:2023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