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因工作需要,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立场坚定,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自然保护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且乐于奉献,组织观念性强,服从工作安排。
2.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年龄在22-35周岁,全日制本科学历,中文(文秘)、林学、生态学、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等相关专业。
4.能熟练使用智能巡护终端、电脑、办公软件、摄影器材等。
5.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能胜任宣传文案、一般公文等的撰写,能组织宣传活动的开展。
6.有智能生态监测体系、智能温室、生物多样性展馆使用、维护,自然、环境教育、保护区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主要内容
1.按照苏铁保护中心的相关要求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的野外巡护并填写相关表格;
2.严格按照各种项目规程进行科研及环境监测,红外相机野外数据收集、物种识别、汇总、分类备份存档;
3.掌握社区工作的基本原则方法,按社区工作制度进行社区调查走访宣传工作,了解并收集社区信息,做好社区工作日志并及时汇报。
4.配合苏铁保护中心各科室承担相应工作内容: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应用,繁育中心及玻璃智能温室日常管理及应用,科研及资源环境监测中样地样线设置、监测、统计等工作,基本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环境、宣传、自然教育等特别是生物多样性展馆的讲解等。
三、工作地点、时间、待遇
工作地点在苏铁保护中心机关及保护站,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工作时间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执行。
待遇:每月薪酬4000-4500元(包括基本工资、全勤、绩效等),单位购买五险(按社保标准核算)及意外伤害保险1份,个人应交纳部分自行负担,由劳务公司代扣代缴。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单位需要派遣劳工参加培训、出差、加班,培训费、差旅费、加班费与苏铁保护中心在编职工同等办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将简历发送至邮箱:408437441@qq.com。
2.现场报名地点: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办公室(东区炳草岗人民街386号三楼),联系电话:0812-3551374(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时须提交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用工审查备案表(附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证书等相关资料。
(二)综合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经综合筛选,对入围人员进行必要的面试,根据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人选。
(三)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根据表现择优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苏铁保护中心纪检委员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招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监督电话:(0812) 3551374
附件: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用工审查备案表.docx
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