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普格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普格县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考核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及相关补充公告均在普格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gx.gov.cn/)进行发布)。
一、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经体检、政审等程序并在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公开考核招聘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8名。
三、考核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普格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全州”指截至2024年3月18日户籍为四川省或凉山州(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或凉山州户籍。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一览表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的岗位需提相关材料(社保缴费等材料);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编在职人员(2024年3月18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及现役军人;
(6)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其他相关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岗位需要调整的,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
(1)全季酒店(成都西南石油大学店)
成都市新都区同仁路64号
(2)西昌市天季酒店(西昌市胜利南路243-255号)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学位证、学习成绩表(须由所在院校或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鲜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纳相关凭证(以上材料中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应聘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普格县2024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报考者提前在普格县政府门户网站本公告附件2中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并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答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面试(面谈)资格。
报名需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②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现场扫描二维码加入本次考核聘用微信群,相关通知和有关信息将会在微信群中即时发布且同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
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应聘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与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面谈)方式
如报名人数过多,超过该岗位比例30:1的则先采取面谈的方式初选,成绩现场公布,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5:1确定正式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比例面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考生面谈成绩不计入最后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只计算面试成绩。
3、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
面试(面谈)时间:2024年3月23日- 3月24日(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将会在考核聘用微信群中通知且同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
面试(面谈)地点:西昌市天季酒店
3、面试相关要求: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成绩公布: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及社会公布。
(四)体检(尿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初步聘用及到岗服务协议:体检合格者签订初步聘用及到岗服务协议。
(七)考察:考察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所有进入考察的应聘者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到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验证(若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等资料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同一岗位因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经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在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公示。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转正手续。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普格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对整个考核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整个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834-4773820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834-4776378 (13084367872、18011085008)
本公告由普格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普格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附件1、普格县2024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0223.xls
普格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