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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接待办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接待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接待股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二)具备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健康身体条件,仪容仪表端正大方。

(三)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四)性别、身高:男女不限,身高160cm以上;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功底和口语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强,熟悉现代办公软件运用。具有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有违法记录在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兴宾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和《来宾市兴宾区接待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到邮箱:xbqjdb@126.com。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通过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来宾市兴宾区接待办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请联系兴宾区接待办。联系电话:0772-6680018。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西附楼F339办公室。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接待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4.1.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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