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全科无差别”综合窗口服务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意识,服从管理;有良好的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9日(不含)—2006年1月19日期间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不适合从事政务服务工作的其他情形;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lznxxzspq@163.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

3.咨询电话:(0830)4254086。

4.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6.初评考核:经资格审查进入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初评考核方式及时间(若未入围,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初评考核筛选出本次招聘人数的3倍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纳溪区行政审批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85326。

(七)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薪酬待遇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采用聘用方式用工,按区财政规定经费使用。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2.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docx">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

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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