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昭通市水富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水富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水富市纪委监委委托,云南中诚致远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及回避原则,采取初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纪检监察综合工作辅助岗2名。

(二)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辅助岗4名。

(三)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辅助岗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和行政处罚记录。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水富户籍或实际在水富常住人员。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5.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专业不限。

6.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有采编和摄影摄像基础或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及其相近履职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以及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招聘为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各个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将通过“云南北大门”网站发布,同时通过“微水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转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所需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ynsfzxb@163.com。联系人:朱健,联系电话:18388699929。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扫描件;

(3)户口簿(户主页、个人户口页)扫描件;

(4)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照片;

(5)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6)录制一分钟自我介绍小视频;

(7)所有可用作证明的其他自荐材料(如获奖证书、聘用证书、任职文件、科技成果、论文等)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报名期限截止后,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若出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作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初试

1.初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组织报名人员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和地点。初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初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3.初试方式和范围:初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文字写作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面试

1.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排名直接顺补,以此类推;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对面试成绩前10名应聘人员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考察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被聘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次签订2年(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合同期满后,视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五、待遇和管理

1.本次招聘的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属临聘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工作地点在水富市纪委监委。

2.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云南中诚致远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3.辅助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4000元/月,包含“五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绩效工资每月500元,年终根据用人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

服务期满2年以上续签合同的,每年增加月工资100元。

5.聘用期间,受水富市纪委监委委派安排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由水富市纪委监委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报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报名登记时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电话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水富市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YLtUMBiZQaK_Hne6qPw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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