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应急救援队编外聘用人员(一类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灭火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应急救援队队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指令处置森林火灾;
2.根据指令执行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灾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3.协助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巡护督查、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4.负责火灾现场无人机侦查、救援调度、后勤保障,以及火情信息收集上报;
5.协助做好本地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森林防灭火等应急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6.执行地方政府及应急管理局
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灭火人员招聘要求:适合男性。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即:1995年3月6日至2006年3月6日期间出生);
(2)身高不低于1.63米,身体、心理健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为(身高-100)乘以0.9kg;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4.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况的优先聘用:
(1)部队退役士兵、中共党员、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
(2)持有B1以上驾照、无人机操作证,具有机修、汽修、电机维修等专业相关技能证书二级(技师)或工程师及以上技能证书;
(3)持有医护或救护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持有应急救援相关专业技能(消防员资格证、救援证、水域救援证)等相关证件;
(4)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有解聘记录的;
(5)在各级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录用期两年内无正当理由自行解约或擅自离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其他不宜从事专业森林消防工作的。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
1.本次招聘按《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2.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森林防灭火、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每周轮休2天,每年按照工作年限享受至少5天以上的带薪休假。
3.违反平果市相关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4.年龄满50周岁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或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在政府网上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24年3月7日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3月14日(正常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平果市应急管理局(马头镇兴平路242号)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5821117。
4.考生报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退回):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③报名登记表;④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标准照3张;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待定(以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待定。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五)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五、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1117
附件:
平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