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及岗位(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招聘勤务辅警55名男性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岗位要求
身高体重指数:体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所得体质指数在30.5以内;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取得B2以上机动车驾照或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认可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初级会计师资格证、机动车查验资格证、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证等专业证书,招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个别岗位因工作需要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高和视力要求:身高不低于1.70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9日,法定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2、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楼政工科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乐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其他事项(一)报名截止时间、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聘用及管理方式等相关事宜将在后续通知中予以明确,请有意向报考者和已报考者持续关注。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四)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均在“乐山警方”“乐山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考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没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调档等事宜。
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0833-2430364。
附件:乐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