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宁县2024年引进在外工作大宁籍人才回乡实施方案》,现将大宁县2024年引进在外工作大宁籍人才回乡拟引进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监督电话:0357-5500032
附件:大宁县2024年引进在外工作大宁籍人才回乡拟引进人员名单.xlsx
大宁县2024年引进在外工作大宁籍人才回乡领导组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