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河新城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因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审查不合格,现将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 应聘岗位 | 递补人员编号 |
1 | 综合文秘岗 | 1814 |
2 | 土地管理岗 | 1361 |
3 | 土地管理岗 | 2381 |
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时间及地点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2日(周二)上午9:30-12:00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19层(前程无忧)。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请从报名时填写的邮箱下载打印并手签姓名日期);
2.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所有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相应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
5.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工作年限及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等;以及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应提供干部管理权限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2至6项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退回,复印件留存不予退还。
四、特殊情况
1.若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丢失,可凭公安局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参与审核;
2.若所有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丢失,可现场登录学信网查询,留存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学位等资料打印签字版,并在入职前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取得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原件;
3.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丢失,可凭获得本资格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或人事部门档案室加盖审核章的复印件参与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照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如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可授权他人携带被审核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本人签名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审查。
2.应聘人员须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规定者,取消资格审查资格。
咨询电话:029-88416622-7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00